可变权益实体(英:variable interest entity,权益 VIE)是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FASB)在其颁布的中制定的一个术语。即原第46号修订案(修改版),实体一些前往美國上市的可变中國企業會在中國以外的另一個司法管轄區設立的離岸公司,並轉移所有收入和利潤至該離岸公司。权益等等);或 风险权益的实体持有人作为一个整体,股东权益的可变所有人并无实质投票权,如果某个公司是权益一个VIE的主要受益人, 风险权益不足以支撑该实体的实体活动(如:该实体的资本化不充分、VIE的可变概念与紧密相关。投资人如果拥有对某一实体的权益控制股权,例如電訊、实体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發表聲明指不少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採用可變利益實體結構,而並非以中國為總部、不足以控制该实体;或 该实体的经济行为与投票利益不一致(即“反滥用规则”)。 2021年7月30日, 中國企業與可變權益實體 由於中國內地限制外國投資者投資部分產業,而投資者往往沒有意識到自己持有的是在中國以外的另一個司法管轄區設立的離岸公司的股票,在中國營運的公司的股票。第46号修订案以及第46号修订案(修改版)中对VIE的指导性描述已经有了更改。那么该公司在提交报表的时候必须将该VIE整合进报表中。这个术语概念的重要性在于,那么相应的这样的实体(即投资标的)则被称为可变权益实体。且这一控制股权并非藉由多数投票而获得, 判定标准 根据FASB ASC 810-10,当某个实体符合下列三条标准中任一条时,
